第1303章 王国-《贞观俗人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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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朝用司礼监的太监们来平衡权力之前,其实是打算用六科给事中来掣肘内阁和六部的,但后来发现,就算一再加强六科给事中的职权,不仅给他们审议之权,甚至给他们弹劾之权,但也并没能达到所需要的平衡功能。
相反,六科给事中后来完全走歪了,这些品级低权力大的言官们,因为他们的仕途升迁终究还是受内阁辅臣们影响,所以最后科道言道往往就沦为了内阁辅臣们的喉舌,成为党争的工具。
不得已的情况下,皇帝最后用自己最信的过也唯一还能用的天子家奴太监们,太监们不可能跟内阁、六部的文臣们一条心,天然是对立的,所以最后才形成了直到明亡时的中枢权力三架马车。
历朝历代,虽然官职名称不同,但总的来说,终究离不开权力分割,互相掣肘这样的一个核心的。
皇帝只有通过这种分权的方式,才能控制朝堂。
对于吕宋来说,吕宋都督府只是一个府级行政机构,而大唐的县州都是一元制,只有到道一级,才开始搞四衙分管。
吕宋若只做为大唐治下的一个都督府,那么这种架构是有利的,但如果做为一块外世封地,一个自治的独立王国,这当然是不利的。
就如历史上唐朝的藩镇之乱一样,晚唐五代,藩镇割据,各个藩镇多是以藩镇的形式存在着,控制着一两个或数个州,各节度使衙其实就跟初唐的都督府类似,只是又兼领了行政监督司法等诸多权柄。
但说到底,节度藩镇都还是一元制,所以晚唐藩镇割据经历了很长的时间,藩镇内乱更加严重,本质上就是这种组织架构上有先天不足。
到了后梁后唐等五代时,因为吞并其它藩镇,然后建朝立国,这才能改变这种先天缺陷。
直到北宋建立,才算是彻底的改善了那些大坑,从此进入稳定期。
吕宋都督府绝不能最后演变成一个藩镇节度,更不能将来动不动内乱,必须从一开始就把这些架构上的缺陷堵上。
行政院的长史和司马没有什么实际的权力,权力直接分到六曹参军事手上,由他们分管吕宋的行政。
而内阁,负责决策。
内阁成员,由吕宋大都督挑选贤良,授予学士头衔,然后入阁辅佐,本质上来说,内阁学士属于吕宋大都督的秘书助理,他们行使的其实是大都督的权力,因此他们的决策权其实是建议权。
在程序上,吕宋诸州县的事务,层层上报,最后报入分管的六曹之中。六曹给出初出的处置意见,然后呈报内阁。内阁学士们与大都督商议,或者代大都督先商议出处置决议后,以票拟的形式,呈报大都督。
一般情况下,大都督对学士们的票拟做出批复,但考虑到以后秦家子孙肯定不是个个都跟他秦琅一样有这能力,所以秦琅提前准备,特设一个机构,类似于司礼监来代大都督批红。
原本他打算这个机构叫枢密院,不料皇帝居然抢先搞出了一个枢密院,还专管军事,秦琅只好换个名。
“暂定名字为军机处吧。”
内阁和军机处都采用多人议事,不分主从高低,而是以轮执笔的方式,定期轮值,避免出现一人独大的情况。
内阁和军机处,本质上都只是大都督的秘书、顾问机构,他们手里的权力,是代行大都督之权,所以不管是内阁票拟还是军机处的批红,大都督都是有随时否则的权力的。
这是很关键的一点。
本质上来说,内阁和军机处都属于决策机关,是代大都督决策的。内阁因此还获得草拟公文的权力,类似于中书舍人草诏,秦琅也把这个草令之权一分为二,给军机处也分了一半的草令权力。
同样分为外令和内令。
有决策和执行机关,当然还得有审议机关。
而且不能跟明朝一样,指望六科给事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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